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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伪标识,假酒克星
    防伪标识,假酒克星。
    全国各地大量查获假冒茅台
    2009年12月4日,晋城交警队周犁公路中队的民警在值勤的过程中发现了一批正准备运往乡下销售的假冒白酒。据工作人员介绍,这批假冒茅台醇涉及三个规格,共计56箱1356瓶,总价约上万元。车主交代,这批假酒是他受雇于晋城市内的一个白酒销售商准备销往周边农村小商铺的,目前这批涉嫌假冒的白酒已被质监部门扣押,具体成分正在做进一步分析,案情也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案例二、湖北黄冈:查获假冒茅台13瓶
    2009年4月24日,红安县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批涉嫌假冒“茅台”、 "五粮液"酒,对这7家经销“茅台”、“五粮液”假酒的经营户立案调查。近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从外地和不同渠道购进一批假冒“茅台”、“五粮液”酒在红安市场销售。红安县工商局经过周密部署和安排,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宜宾宾五粮液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配合下,对县城区范围内超市、副食品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查获7家经营户涉嫌销售假冒“茅台”酒13瓶、“五粮液”酒20瓶,标值2.3万余元。据两公司打假人员介绍这些假酒的防伪标记与厂家的防伪等标记完全不同,属假冒“茅台”、“五粮液”注册商标的假酒。后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茅台”、“五粮液”酒。该局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该批假酒,并对其进货来源进行调查了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北京:查获仿冒茅台酒6337箱5万多瓶
    眼看着2009元旦和春节两节临近,前不久,工商部门人员查处了一起侵害茅台酒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一举端掉假冒和仿冒茅台酒6337箱,5万多瓶。这些假冒茅台从外观上看与真茅台非常相似,除了瓶子上写有茅台酒厂产品,还多了“军队特供”、“北京特供”等字样。由于这些不法分子存在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工商局人员现场对其罚款35万,并没收全部假酒。记者发现这些酒如果单单从包装上看,消费者很难识别真假,而且这些假酒居然也贴有防伪标志,这就更加迷惑消费者。市消费者协会发现街边名酒商店售假现象严重,大超市和商场售假情况就几乎没有。茅台酒厂有关人员也赶到北京,协助工商部门打假。他们表示厂家将在北京设立31家茅台专卖店,这些专卖店的地址和电话都在茅台厂家网地上公布。希望消费者去大型超市或者去专卖店购买真正的茅台酒。他们还给消费者现场演示了辨别真假茅台的办法。工商部门表示,在查处时发现这些制假窝点卫生状况都很差,而且灌装的假酒也来路不明。两节前,针对这种情况,市工商局将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仿冒知名白酒行动,保护消费者利益。
    案例四、陕西西安:查获假冒茅台363瓶
    近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向西安市工商局发来感谢信,感谢西安市工商部门今年来开展保护“茅台”商标权专项执法行动,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环境。今年以来,针对西安市场出现大量未经授权、在门头牌匾上突出使用“茅台”、“茅台集团”及图形等商标的酒品经销门店,并销售侵权假冒“茅台”白酒,严重侵害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扰乱酒类商品市场秩序的行为,西安市工商系统在全市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茅台”商标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729人、车辆164台次,检查经营户870户,查扣侵权假冒“茅台”酒363瓶、撤除侵权门头牌匾85户。
    案例五、浙江温州:酒店公开售假
    平阳县国际大酒店销售假冒茅台酒被处罚,浙江工商在检查时发现平阳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号330326000032996,地址:平阳县敖江镇经济开发区市府路)公开销售假冒茅台酒,对其开出“平工商处字(2008)446号”处罚决定书。
    案例六、云南昆明:查获假冒茅台31瓶
    近日,嵩明县工商局查处的两起假冒贵州茅台酒案处罚终结,两当事人缴纳了罚没款,并表示不再申请复议。2009年7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商品市场例行的检查中,发现两户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商家,共查获500ml装53度假冒贵州茅台酒31瓶(查获时当事人已销售16瓶)。据查他们分别从不同渠道进货,当事人之一的袁氏购物广场年初从一上门推销的外地口音男子手中以每瓶530元的价格购得7瓶,查获时已以每瓶628元的价格销售了5瓶,还剩2瓶;另一当事人的嵩明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贸易大楼则是年初从昆明华丰市场以每瓶580元的价格购进2件(每件12瓶),查获时已以每瓶610元的价格销售了11瓶,还剩13瓶。
    案例七、贵州贵阳:查获假冒茅台15瓶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未销售的批次为2007119 2007—13、20071210 2007—13、20060619 2006—05的15瓶贵州茅台酒进行鉴定,结论这些贵州茅台酒都不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全部为假冒产品。由于两当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着打假治假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销售剩余的假冒贵州茅台酒15瓶,并分别没收违法所得490元罚款5075元和没收违法所得330元罚款28500元,两当事人共计罚款34395元。
    案例八、浙江海宁:查获假冒茅台6312瓶
         2007年9月,被告人吴某通过他人介绍,用400万元、分批从陈某处购入不同品种的假茅台酒6312瓶,并通过银行账户支付给陈某154.7万余元。吴某随后又分批将上述假茅台酒以325.9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不知情的徐某,从中获利170余万元。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和陈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其中吴某销售金额325.9万元,陈某销售金额154.7万余元,数额均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依法判决: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70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案例九、北京:查获造假窝点
    宋银华、宋明全兄弟以及宋明全之子宋超和付得军等人,在北京出租房里用散装白酒或低档白酒灌装“茅台”、“五粮液”,日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07年11月2日,北京门头沟片区民警在检查卫星村5号院的出租房时,发现屋子里有很浓的酒味,而且地上放着五六个装着白酒的白色塑料桶。经搜查,屋里有大量的茅台酒瓶和五粮液酒瓶,还有包装盒、包装袋、压盖机等。经调查,2006年6月至案发时,被告人宋银华、宋超、宋明全、付得军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金六福”、“尖庄”等白酒混溶后装入贴有五粮液酒商标的瓶中,将散装白酒装入贴有茅台酒商标的瓶中,分别假冒五粮液酒和茅台酒出售。宋银华供述,他是从2006年6月开始做假酒的,当时是弟弟宋明全教他做的,一个晚上就能做三四十箱假五粮液酒。做假酒时,大家分工合作,有人负责洗瓶子,有人负责往瓶里灌酒,有人负责用压盖机压盖,贴防伪。做假酒的材料有商标、箱子、盒子、瓶子,还有散装白酒以及梦酒、尖庄等低档次的白酒。他们做的这些酒都没有经过厂家授权
    案例十、重庆:正规公司公开经营假冒茅台
    2008年3月17日上午9:30,重庆法院公开审理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酒厂)诉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一案。茅台酒厂诉称:其是“贵州茅台酒”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其生产的“贵州茅台酒”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7年9月18日重庆市商业委员会查获被告500余瓶假冒贵州茅台酒并对被告处以50万元的罚款。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销售侵犯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商品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应当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并登报道歉。被告辩称:其行为并没有对原告构成侵权,其销售的茅台酒若系假酒也是因受到供货商欺诈,因而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一,被告具备批发白酒的经营资格,销售贵州茅台酒并没有超出其经营范围。第二,对被告销售之涉案茅台酒真伪进行鉴定的人员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而原告则隶属于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二者有利害关系,因此,涉案茅台酒的真伪不能以此鉴定作依据。第三,即使涉案茅台酒确系假冒,也是受到供货商的恶意欺诈,被告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在进货过程中对于所购酒类的真实性也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在本案中真正的侵权人是向被告提供假酒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
       案例十一、浙江苍南:专门生产茅台防伪胶帽
    苍南新闻网2009年12月20日消息:近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龙港镇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端掉一个以主要制造假冒“茅台”酒防伪胶帽团伙,查获一批“茅台”酒防伪商标半成品。据警方调查,茅台集团定点委托研发防伪技术的上海某公司的原技术总监徐某参与了此次非法制造“茅台”商标案。
      12月13日上午,苍南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龙港镇海港路某厂房内有人在非法制造"茅台"酒商标。接警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现场蹲点排摸,发现该厂房是一处非法盖光加工点,存在非法制造"茅台"酒商标的违法行为,并圈定了几名可疑人员。
      根据获取的相关信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决定开展统一行动并制定详细行动方案。13日晚21时许该大队联合龙港分局出动警车十余辆、警力20多人,一举包围该非法制假窝点。当场查获非法制造的“茅台”酒玻璃珠膜防伪商标10多万只,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黄某、徐某。后又在他们的另一仓库内查获24000余只非法制造的“茅台”酒包装酒盒,和配套商标8000多只。
      据交代,王某、黄某、徐某为普通朋友关系,因瞄上制造假冒茅台防伪胶帽的高额利润而走到一起。徐某曾在茅台集团定点委托研发防伪胶帽的上海某公司任技术总监,2007年从公司离职。今年正月,王某与黄某看到了“茅台”酒良好市场销路,便起了制造假冒“茅台”酒防伪胶帽的主意。因王某与徐某有打过几次照面,熟知他是这方面的行家。于是,王某出面邀请徐某参与制造“茅台”酒防伪胶帽,并承诺他以技术入股获取利润。徐某挡不住利益的诱惑,加入该团伙,主要负责制造假冒“茅台”酒防伪胶帽。由于,茅台商标防伪胶帽技术属于高科技,至今他们三人还在不断的摸索和调试当中。据悉,警方查获的这些物品,还只是他们前期实验的半成品,还未流入市场。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黄某、徐某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十二、贵州贵阳:一次销毁假冒茅台3万瓶
    金黔在线讯 2009年1月16日,贵州省暨贵阳市销毁侵权假冒茅台酒现场会在贵阳市乌当区高雁垃圾填埋场举行。当天,有关部门集中销毁了2008年以来查处罚没的价值约2000万元、近3万瓶假冒茅台酒。由省、贵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贵阳市商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和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规范节日市场秩序,净化酒类市场,维护国酒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春节前夕开展集中打击侵权假冒茅台酒专项行动。1月16日,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制售假冒侵权茅台酒窝点,火车站、客(货)运场等流通环节,以及非法印制、回收茅台酒包装物用于倒卖的行为,侵犯贵州茅台集团及茅台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门头、标识牌等进行了查处。并对2008年以来罚没的2423件近3万瓶,价值约2000万元的假冒茅台酒,和1.5万套侵权外包装进行了集中销毁。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查处的假冒茅台酒中,假茅台酒不多,但利用相仿的外包装误导消费者,销售子虚乌有的茅台内供酒、特供酒、部队特供酒的占多数。由于酱香型基酒只在贵州出产,因此打击省内的制售假冒侵权茅台酒窝点、查处货运场等流通环节成为茅台酒打假的重点。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政府执法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的加大,茅台酒销售网络的不断完善,消费者渐趋理性的消费观念以及越来越强的维权意识,假冒茅台酒的绝对数量在下降。但是,现今制假的重大案件数并没相应下降,这说明茅台酒造假呈现专业化、集团化、家族化的新特点。
    案例十三、湖南邵阳:查获假冒茅台42瓶
    5月6日,贵州茅台和四川五粮液酒厂的专业人员专程赶到武冈,对该市在“五一”期间联合执法中查获的假冒名酒进行质量鉴定。经检验,此次查获的108瓶五粮液和42瓶贵州茅台酒均为假酒。为维护酒类市场,保障市民消费安全,“五一”前夕,武冈市酒管办对市区各名烟名酒店、大型超市、大酒店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处各类假冒名酒。在某酒店仓库,执法人员一次性查获假冒五粮液84瓶、假冒贵州茅台酒42瓶,数量之多,实属罕见。据厂方专家介绍,此次查获的假冒名酒仿冒程度相当高,大部分系用回收回来的真酒瓶装假酒,并粘贴有假冒的防伪标识,一般消费者难以识别。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国家名酒时,请到国家名酒专卖店和大型商场超市购买。
    案例十四、宁夏银川:查获假酒19瓶
    2009年3月12日,银川市工商局“打假风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市名酒专卖店进行突击检查,在金凤区两家名酒店查获价值近万元的涉嫌假冒茅台酒、五粮液酒共计19瓶。  在银川市上海西路逸馨园附近,一家号称茅台礼盒银川专卖店的名酒店,与其营业执照上的店名根本不符。据该店老板解释,该店是其他茅台系列酒的专卖店,但一时无法提供手续及证明材料,进销货台账也不齐全。检查中发现,一瓶外包装上标明“不得上市销售”字样的“特供茅台八十周年建军酒”也在公开出售,对此,老板解释是厂家提供的,他们不知情。经检查,工商人员指出这瓶标价468元的茅台特供酒涉嫌假酒。另外,在北安巷另一家名酒店,其经销的茅台、五粮液均没有厂家授权证书。老板称,茅台、五粮液大部分是收购来的,不能提供这些名酒的进货发票和证明材料。据工商人员介绍:每瓶贵州茅台酒上都有防伪号码,可通过电话查询真假。但即使是假酒,也可能查不出。因为有些不法商人将收购来的正品茅台酒瓶灌装其他酒,即使消费者怀疑,但按照防伪电话查询,假酒有可能就成了“真”酒。还有些名酒店将正品茅台、五粮液与假冒的茅台、五粮液酒混在一起卖,如果没有专业的打假知识或品酒能力,是很难查觉的。
    案例十五、新疆乌鲁木齐:假冒茅台公然进入乌洽会
    新华网乌鲁木齐2009年9月12电 假冒茅台酒、假冒化妆品、过期的番茄酱、假冒南孚5号电池、假冒舒肤佳香皂……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想在本届乌洽会上混水摸鱼,但最终难逃驻场工商执法人员的法眼。在第十六届乌洽会期间,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以及沙依巴克区三级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全天候监管,严格执法,查处了13起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达50970元。 为了保障乌洽会期间的良好交易环境,新疆工商部门组成15人的联合检查组,不仅积极受理中外客商及消费者对乌洽会参展单位、参展商品质量的投诉,而且主动开展了流动式巡查监管执法工作。据介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大都发生在乌洽会后期,主要是因为个别参展者签约结束后,没有其他活动,就擅自转让展位。乌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彭刚告诉记者,在乌洽会上销售不合格商品,有损乌洽会的形象,有损新疆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售假者将面临没收非法所得和处以涉案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十六、浙江温州:查获假冒茅台1085瓶
    2009年春节将至,名酒又进入一个消费高峰期,一些制假、售假者便乘机销售假冒名酒。近日,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大南(小南)所,在温州市区查获一起涉嫌经销假冒贵州“茅台”酒案,涉案金额达80万元。日前,该所根据有关线索得知温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经销假冒贵州“茅台”酒的消息,随即便派出工商人员进行暗访。经过多天的调查,该所于1月8日对其进行突击检查,依法扣留该公司经营场所库存的“茅台”系列白酒1085瓶。
    被查扣的“茅台”系列白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被认定为假冒的有956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53%)”60瓶,“50年茅台酒(53%)”6瓶,“30年茅台酒(53%)”5瓶,“15年茅台酒(53%)”14瓶,“飞天”贵州茅台酒(53%、1L)37瓶,“飞天”贵州茅台酒(53%、500ml)564瓶,“五星”贵州茅台酒(53%)270瓶。
      经调查,以上假冒“茅台”系列白酒是该贸易公司自2007年11月8日至2008年1月2日期间,陆续分8次由广州陈某处购进,共计进货数量1140瓶,货款654000元。以该公司的销售价计,该批假冒“茅台”酒市场价值816992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十七、河南安阳:四家酒店公开售假
    近日,河南林州市工商局开元工商所接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反映该市多家商店在销售假冒该公司生产的53%(V/V)500ml贵州茅台酒。接到举报后,该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制定检查方案,对辖区所有经营茅台酒店进行检查。经查,发现有4家涉嫌销售假冒茅台系列白酒,共计51瓶,涉案金额分别为3万余元。该批酒系从郑州二七区某食品城购入,进价在400-500元之间,售价为600-800不等。经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茅台系列白酒均为假冒该公司的名称、商标、厂址的假冒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执法人员对该批假冒茅台白酒予以没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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